“e租宝案”主犯丁宁被判无期 涉案公司罚金19亿元

“e租宝案”主犯丁宁被判无期 涉案公司罚金19亿元

一年半内非法吸收资金500多亿元,受害投资人遍布全国31个省市区…… 2017年9月12日,备受关注的“e租宝案”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:对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集资诈骗罪、走私贵重金属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8.03亿元;对安徽钰诚控股集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;对丁宁以集资诈骗罪、走私贵重金属罪、非法持有枪支罪、偷越国境罪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,罚金人民币1亿元;对丁甸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万元。同时,分别以集资诈骗罪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、走私贵重金属罪、偷越国境罪,对张敏等24人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3年不等刑罚,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

“e租宝”是“钰诚系”下属的金易融(北京)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络平台。

2014年2月,钰诚集团收购了这家公司,并对其运营的网络平台进行改造。

2014年7月,钰诚集团将改造后的平台命名为“e租宝”,打着“网络金融”的旗号上线运营。

2015年底,多地公安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发现“e租宝”经营存在异常,随即展开调查。

2016年1月14日, “e租宝”平台丁宁等21名涉案人员被北京检察机关批准逮捕。

2017年4月26日、27日,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安徽钰诚集团、玉城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丁宁等10人涉嫌集资诈骗罪,被告人王之涣等16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。

2017年9月12日公开宣判。

经审理查明: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、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间,在不具有银行业金融机构资质的前提下,通过“e租宝”、“芝麻金融”两家互联网金融平台发布虚假的融资租赁债权项目及个人债权项目,包装成若干理财产品进行销售,并以承诺还本付息为诱饵对社会公开宣传,向社会公众非法吸纳巨额资金。其中,大部分集资款被用于返还集资本息、收购线下销售公司等平台运营支出,或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被挥霍,造成大部分集资款损失。此外,法院还查明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、丁宁等人犯走私贵重金属罪、非法持有枪支罪、偷越国境罪的事实。

案发后,公安机关全力开展涉案资产追缴工作。截至目前,本案已追缴部分资金、购买的公司股权,以及房产、机动车、黄金制品、玉石等财物。现追赃挽损工作仍在进行中,追缴到案的资产将移送执行机关,最终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。

“e租宝”这个曾风靡全国的网络平台实质上就是一个庞氏骗局,制造虚假宣传和包装,运用病毒式营销,骗取投资人。

庞氏骗局

“‘e租宝’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庞氏骗局。”昔日的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总裁张敏说曾说。

“e租宝”对外宣称,其经营模式是由集团下属的融资租赁公司与项目公司签订协议,然后在“e租宝”平台上以债权转让的形式发标融资;融到资金后,项目公司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,租赁公司则向投资人支付收益和本金。在正常情况下,融资租赁公司赚取项目利差,而平台赚取中介费;然而,“e租宝”从一开始就是一场“空手套白狼”的骗局,其所谓的融资租赁项目根本名不副实。

“ ‘e租宝’上95%的项目都是假的。”安徽钰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监雍磊称,丁宁指使专人,用融资金额的1.5%-2%向企业买来信息,他所在的部门就负责把这些企业信息填入准备好的合同里,制成虚假的项目在“e租宝”平台上线。为了让投资人增强投资信心,他们还采用了更改企业注册金等方式包装项目。

根据《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》,网络平台只进行信息中介服务,不能自设资金池,不提供信用担保。据警方调查,“e租宝”将吸收来的资金以“借道”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形式进入自设的资金池,相当于把资金从“左口袋”放到了“右口袋”。不仅如此,钰诚集团还直接控制了3家担保公司和一家保理公司,为“e租宝”项目担保。

累计非吸762亿,380亿未兑付,

90万名投资人

从2014年7月“e租宝”上线至2015年12月被查封,“钰诚系”以“1元起投,随时赎回,高收益低风险。”等虚假承诺为宣传口号,先后花费上亿元大量投放广告进行“病毒式营销”,运用大量分公司和代销公司直面老百姓“贴身推销”等手段,以高额利息为诱饵,虚构融资租赁项目,持续采用借新还旧、自我担保等方式大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,借助互联网非法吸收115万余人公众资金累计人民币762亿余元,扣除重复投资部分后非法吸收资金共计598亿余元。至案发,集资款未兑付共计380亿余元,涉及投资人约90万名。

今年1月,网上曾流出两张有关e租宝案件的照片,照片显示为《“e租宝”案件处置工作总体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。文件称,“e租宝”是目前全国最大的非法集资案件,涉及地域广、参与人数多、资金规模大、社会危害严重、舆论关注度高。

“常识”帮你躲开庞氏骗局陷阱

为了避免落入庞氏骗局陷阱,要牢记骗子的“四大绝招”,了解“常识”。

e租宝的“四招”打遍天下。1

第一,从商业模式包装上看, e租宝兜售的是融资租赁债权转让,普通人不是很懂,甚至是虚构的。警方已查证的 207 家承租公司中,只有 1 家与 e租宝发生了真实的业务。

第二,从回报率看,e租宝预期年化收益率在 9.0% 到 14.2% 之间不等。

第三,从眼见为实看,早期投资者都能获得所承诺的回报,而且可以提现,久而久之,大家就放松警惕。

第四,从营造成功人士光环看,e 租宝实际控制人丁宁赠与他人的现金、房产、车辆、奢侈品的价值达 10 余亿元。仅对张敏一人,丁宁除了向其赠送价值 1.3 亿的新加坡别墅、价值 1200 万的粉钻戒指、豪华轿车、名表等礼物,还先后“奖励”她5.5 亿。

“常识”可以帮你躲开庞氏骗局陷阱2

除了牢记骗子的“四大绝招”之外,以下“常识”可以帮你躲开庞氏骗局陷阱:

常识 1:收益与风险是对称的。高收益背后必定高风险,这是基本规律。如果一种金融产品收益高达 10% 但号称风险象国债一样低,这是绝对不可能的。即使这家企业愿意兜底,但问题是企业也会倒闭的,所以这样的兜底不等于没有风险。

常识 2:真正有实力的企业是不需要刻意宣传的。“假装自己很有钱”,是庞氏融资的常用手段。2012 年山西前首富刑利斌斥资 7000 万元在三亚为女儿举办婚礼,2013 年企业就破产,可以想象那 7000 万其实是庞氏融资的诱饵。所以,越是露富的企业你越要绕着走。

常识 3:摒弃投机取巧之道,运用合法手段。任何成功都不是一蹴而就,摈弃不合理贪念,想要改变命运,拥有财富,运用合法手段,凭借真实力才是正道。

常识 4:别把所有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。假如你真的眼红 p2p 的高收益,可以考虑把资金分散到若干家平台(越多越好),就算不巧遇到了 e租宝,损失的也只是你资金的一部分。同时去多家平台注册会很麻烦,但这绝对是值得的。

(新浪财经实习生牛建莉 整理自人民网、Wind资讯、刘胜军微财经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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