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件人: | 刘威 |
来信时间: | 2015-07-08 |
信件标题: | 国资委如何加强国资监管 |
信件内容: | 十八大以来,国有资产监管备受关注,请问国资委是如何加强监管,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?落实“两个责任”在这里起什么作用呢? |
回复内容: |
刘威,您好! 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,就要确保监管到位,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。为此,我们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参照省国资委的做法,主要通过“四统一”来加强国资监管,防止国有资产流失:一是统一监管制度。二是统一考核分配。三是统一资产处置。四是统一派驻监事会。这“四个统一”是以中央、省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作为基础和依据,是以我市出台的一系列规章规程作为支撑,目前我市已形成了较完备的体系。光有这些还不够,关键要靠责任落实。要依法依规依程序使“四个统一”落到实处,首先务必将“两个责任”的落实作为前提和保障,否则,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也会落空,所以,落实“两个责任”对加强国资监管是非常重要的。 |
回复时间: | 2015-07-15 |